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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課務】請假單

※ 請假規定:每門課程請假不超過該課程授課總時數之1/6為原則

Ex:三學分的課程上課總時數為54小時(3學分*18週),請假以"9小時"為上限

Ex:二學分的課程上課總時數為36小時(2學分*18週),請假以"6小時"為上限

※ 流程:

申請人填寫請假單,將請假單及相關證明文件(若無則免)繳交紙本或電子檔(二擇一)至辦公室或課程助教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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